- 诉求人: 魏**
- 诉求编号: 221597
- 诉求时间: 2025-12-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12-17 10:0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12-17 10: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2025-12-18 08:56 【市直部门 荆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12-19 11:57 【市直部门 荆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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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人防科 | |
| 回复详情 | 尊敬的魏先生,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办与开发商负责人及营销负责人沟通核实,开发商并未出售人防车位产权,与业主签订的是人防车位长期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十年。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开发商可以依法出租人防车位并获得收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人防车位十年租赁合同符合要求。关于开发商在车位加设栏杆问题建议咨询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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