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R**
  • 诉求编号: 221465
  • 诉求时间: 2025-12-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电梯机房低频噪音如何解决的问题(2)

事情的起因:

该电梯运行产生的低频噪音的问题,本人于2024年12月就开始和物业沟通,截至目前1年的时间。到2025年9月之前,都是否认噪音的存在。

事情的经过:

2025年9月20日通过12345投诉后,物业协同社区的3名人员(1男2女)上门来看,物业表示先派人早上过来屋里听,之后物业安排两个工作人员进屋查看情况,确定有噪音。

2025年10月10日,电梯维保单位派人过来,加上物业的2个员工,维保单位开始说是风力导致的,后来又说是振动导致的,可以给方案,费用谁出是个问题,最终维保表示先调整导靴和导轨之间的距离,缩小距离看看行不行。【此处补充:电梯维保人员也过来确定是有噪音】2025年10月13日下午,经过维保单位调试,噪音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之后维保用设备检测,只检测了电梯本身的机房、轿厢的噪音,而电梯低频噪音是通过电梯运行设备振动产生的固体结构传播噪音,维保单位的噪音检测并未涉及这部分。

2025年10月27日上午10:10,市长热线的工作人员【后经了解是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和中海物业吴总过来继续沟通这个问题。市长热线的工作人员是一个男的,一个女的,来自于住建局,后来表示电梯运行中的低频噪音问题应该由生态环境部来处理。现在对于用什么标准来测量存在争议,需要和发布文件的机构去进行进一步的司法解释。

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点给荆州市生态局0716-8810815打电话咨询,建议打12345后转办,再进行检测。给12345打电话后转办至生态局。

2025年10月31日下午15:31收到一条短信回复,如上传的图片所示。本人早已经和物业及维保单位沟通并处理过,没有解决问题,同时本人也从湖北省检验检测行政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到了第三方检测公司,并且咨询了第三方检测公司(社会生活环境噪声GB 22337-2008),荆州本地的公司表示他们无法做检测,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荆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表示他们只接受政府部门下放的检测要求,不接受个人的检测要求,寻找了外地的如荆门的,武汉的,他们表示如后期有诉讼,他们不接此类检测,请问还可以用什么检测机构?【该检测问题得到了回复已附上:(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沙市区分局回复】

2025年11月,联系物业,问询与开发商沟通情况,中海物业回复表示开发商中建三局只接受法院判决,才做整改。联系物业,物业表示权责不明确,没法负责。

2025年12月,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通过e线民生沟通,具体情况,应该都是可以查到,我设置的公开。

确定有噪声:其中2024.12-2025.9之前的沟通,物业一直表示没噪音,没超标,投诉到12345后,才有了以下这一步的推进。2025年9月30日6:50,中海物业派人来过,已确定有噪音。2025年10月10日,维保和物业一起过来也确认了噪音的存在。

对居民的影响:现在的噪音已经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晚上睡眠质量下降,每天早上是被电梯的噪音吵醒。有时候半夜也有人使用电梯,晚上的声音更明显。

解决方法:因为电梯运行产生的低频噪音,从电梯机房中,也就是从噪音产生的源头做减震。电梯维保初期介入做过调试导靴和导轨之间的距离,没有解决电梯低频噪音问题;在与电梯维保公司沟通过程中,他们有处理过类似情况,就是从源头做减震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维保能提供解决方案,费用谁出?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该检测问题得到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已附上:(二)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以上为事情的进展过程,目前本人已经和社区,中海物业,三菱维保,开发商,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沙市区分局,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荆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市场监管有通过12345沟通过。截至目前,已和8个单位和部门沟通反应过。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沙市区分局建议与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协调,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让与物业的管理部门协调,中海物业问了沙市区的物业科,得到的回复是找市场监管管理局,特种设备科。

我解释一下:这个噪音是电梯和墙体共同作用,主机运行产生的低频共振,属于结构传播噪声。结构传播噪声是指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到噪声敏感建筑室内的噪声,如通过墙体、地板等建筑构件传播的噪声。

诉求:哪个部门可以来确定责任在哪里?是物业还是开发商?谁来从源头整改,解决噪音扰民的问题?只想尽早解决电梯低频噪音对睡眠及身心健康影响的问题,无他。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12-12 10: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12-12 15: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5-12-15 16:10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12-22 09:40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12-25 20:0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编号为221465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2025年12月12日我局接到荆州市e线民生诉求件处理笺,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现已交办胜利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理。;

2、2025年12月16日,胜利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诉求人,了解相关情况。诉求人反映问题为:自己住在荆州之星2栋1单元,电梯运行时和建筑墙体产生的低频噪音影响了日常生活。诉求人诉求目标为:解决低频噪音问题;

3、根据核实情况,接到投诉后,胜利所工作人员联系诉求人,约定2025年12月19日和物业方到诉求人所在楼栋进行进行检查,现场胜利所工作人员乘坐了该楼栋2台电梯,查看了2台电梯的检验报告,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随后胜利所工作人员到诉求人家中查看,发现电梯运行时与建筑物产生的低频噪音确实存在,但电梯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针对该情况,胜利所工作人员询问物业方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胜利所工作人员这种情况也找到开发商,开发商不解决物业也没办法来处理。介于该情况,胜利所工作人员告知诉求人,因电梯本身不存在问题,是建筑结构导致的噪音,只能找建筑的主管部门来进行处理。诉求人表示同意。

补充评价

谢谢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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