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秦**
  • 诉求编号: 221431
  • 诉求时间: 2025-12-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问题

想问下老家是荆门沙洋县交的城乡医疗保险,但是人长期在荆州生活工作,需要把缴费转到荆州市来吗,如果不转的话,社区门诊是否可以报销,和医院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是否和荆州市一样的。因为一直没有用,之前去社区门诊问过,别人说只能荆州市的才能用,望告知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12-10 21:4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12-11 08: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医保局】
  • 2025-12-11 10:09 【沙市区 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12-11 15:12 【沙市区 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12-11 15:15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医保局
回复详情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编号为221431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知如下:

1.办件的调查情况:经系统查询,诉求人目前是沙洋县居民医保。

2.与诉求人联系情况:收到诉求件后,我局迅速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告知诉求人参加沙市区居民医保可在参保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5%,每天报销额为乡镇卫生院(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元,村卫生室(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10元,个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350元。

3.回复意见:已告知诉求人参加沙市区居民医保可在参保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享受门诊报销,诉求人表示满意。

办理单位:沙市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经办人田露 电话0716856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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