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郑**
  • 诉求编号: 221096
  • 诉求时间: 2025-12-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沙市区誊轲律法咨询中心(个体工商户),退款500元

请转交司法局,我实名投诉沙市区誊轲律法咨询中心(个体工商户)(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崇文街道公园社区北京中路368号3栋2单元6层11号(自主申报))违规收取我500元却不办事,我合同挂牌的案子委托给他们律所,他们承诺可以帮我找到买方,挂不出去我交的费用他们会原路退还给我们。于是在2025年11月13日,我给他们转账了500元,到现在大半年了,一点没有音讯,打电话没人接微信群里不回,我们实在耗不起了,我们都是农村人也没有收入家庭非常困难,500块钱不是一个小数目,当时那么相信他们交给他们是想他们帮我们把事情办好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他们完全就是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无视法律,我们要求他们全额退还我们的500元血汗钱,像这种不良的律所,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管管他们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给我们这些可怜的不懂法律的老百姓讨回公道,万分感谢!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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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5-12-02 11: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12-03 11: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司法局】
  • 2025-12-03 15:58 【沙市区 司法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12-11 14: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司法局
回复详情   根据被投诉公司提供的材料,诉求人与湖北国星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中(湖北)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由启中(湖北)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为诉求人提供转让合同审核服务;启中(湖北)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投诉公司签订了《合同审核外包服务协议》,约定由被投诉公司为启中(湖北)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合同审核服务。2025年11月8日,启中(湖北)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将诉求人的转让合同邮寄给被投诉公司审核,约定被投诉公司审核完毕后将转让协议及审核结果邮寄给诉求人。2025年11月20日,诉求人在微信确认“合同收到了”。
经查,未发现被投诉公司工作人员以律师名义开展法律服务、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2025年12月10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诉求人,并告知我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诉求人认为被投诉公司侵犯了其权益,建议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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