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219181
- 诉求时间: 2025-09-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9-28 19: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9-29 08: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信访局】
- 2025-09-30 15:55 【石首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9-30 15:56 【石首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9-30 16:25 结帖评分:不满意
|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信访局 | |
| 回复详情 | 该诉求部分不属实,白莲湖为市属国有资产,由市属国有企业农投公司经营管理。白莲湖垂钓对外开放,但实行收费管理,且划定了垂钓区域,垂钓区域以外都为禁钓区,在沿湖设有垂钓管理公示栏。白莲湖巡湖人员发现该诉求人在非指定区域违法偷钓,巡湖人员在表明身份后收缴其偷钓工具,白莲湖管理人员全程摄像,并让诉求人随同巡湖人员一起到渔场处理偷钓问题,诉求人并未到我公司,其偷钓工具现存放于我场部。9月29,至30日多次与诉求人联系没有接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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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湖并未设禁钓标志,而且所说巡湖人员并未出示工作证,强行收缴钓具,在未明确设立禁钓标志区域,陌生人员未出示工作证,强行收缴钓具,属于抢劫行为,非执法人员没有权利收缴他人财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