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18993
  • 诉求时间: 2025-09-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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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花园乱违法乱收费

1. 车位产权不明

小区车位(含地上、地下)的产权归属未明确公示,既无开发商出具的产权证明,也无全体业主共有的合法依据。销售房屋时未清晰说明车位产权性质,导致业主对车位是否属于公摊面积、是否为共有财产存在重大疑问。

二,投诉诉求

1. 要求相关部门(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对小区车位产权进行调查核实,明确归属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2. 责令现物业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收费,退还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275条规定小区公摊车位,开发商和任何组织及个人无权出售和出租。具体管理应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定。

4.人防车位 所有权归国家:人防车位属人防工程的一部分,产权归国家(《人民防空法》第5条)。

5.希望住建局不要听取滨江花园物业一面之词,导致出现懒政,并且购房合同里面已写物业管理费里面包含了车辆停放费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9-22 11:4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9-22 14: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住建局】
  • 2025-09-22 15:07 【松滋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9-26 10:53 【松滋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小区为规范车辆管理和提高服务,经社区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决议,小区车辆实行收费,于2024年1月31公示后实施,不是物业公司行为;小区停车费收益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认可进行公示。我单位已联系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1. 我单位对滨江花园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进行核实,该小区收取公共车位停车费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和青峰山社区的决定,物业公司按业主委员会决定执行,不是物业公司行为。2.小区收取停车费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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