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18993
- 诉求时间: 2025-09-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9-22 11:4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9-22 14: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住建局】
- 2025-09-22 15:07 【松滋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9-26 10:53 【松滋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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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松滋市 住建局 | |
| 回复详情 | 小区为规范车辆管理和提高服务,经社区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决议,小区车辆实行收费,于2024年1月31公示后实施,不是物业公司行为;小区停车费收益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认可进行公示。我单位已联系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1. 我单位对滨江花园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进行核实,该小区收取公共车位停车费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和青峰山社区的决定,物业公司按业主委员会决定执行,不是物业公司行为。2.小区收取停车费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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