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鲁**
- 诉求编号: 218529
- 诉求时间: 2025-09-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9-08 17:2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9-09 08: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9-10 10:27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9-11 10:51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9-11 11:58 结帖评分:不满意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养老保险科 | |
| 回复详情 | 一、诉求人学生档案以前在我处存放,于2025年8月26日调转至荆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档案在我处存放期间,其本人或单位并未将工作档案归档。 二、 1、诉求人身份证出生年月1975年6月,近期到养老保险科申请办理退休条件审批,反映1996年之前在某单位工作,要求将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时限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2、根据有关规定,原固定职工、原合同制工人1995年12月31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由退休审核部门结合本人原始档案(含佐证资料)、当地统筹起始时间、历史缴费记录进行认定。 3、由于在市本级未核实到诉求人档案托管信息及2007年之前的参保缴费信息,根据现有资料无法认定相应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建议诉求人至原单位(留守组)、原单位主管部门、国企改革办、档案管等单位或机构查找补充原始材料,并将资料提交至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在明确用工形式、劳动关系完整性等必要信息后,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已经与诉求人电话沟通,并对有关政策进行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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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信息已更新至1996年8月。本人先后前往荆州市档案馆、商务局、发改委等部门查询原企业档案,但各部门均无法明确告知档案归属,导致关键材料始终无法获取。作为经政府登记监管的企业,其档案理应有明确的保管路径与责任主体。现政府相关部门均无法提供档案查询方向,普通群众更无从查找;若仅因档案无法获取便不认可真实存在的工作经历与视同工龄,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也可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