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佘**
  • 诉求编号: 218390
  • 诉求时间: 2025-09-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市星光酒店欺诈消费者

本人2022年1月30日充值2000元,同年8月30日充值5000元到荆州市星光酒店进行消费,当时充值账号18672579191.充值时明确告知可以在北湖路星光店、江津路星光店、白云路文湖壹号店三个店进行消费且不受时间约束,现在还余1500元左右。本人于8月29日进店江津路星光酒店消费,前台查询本人会员信息及账户还有余额的情况下告知我不能使用且余额作废。单方面毁约欺诈消费者。荆州市努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与好的消费市场,商家却反其道而行之,还请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9-03 16:2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9-03 16: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商务局】
  • 2025-09-03 16:53 【沙市区 商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9-04 15:36 【沙市区 商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9-04 15:46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商务局
回复详情  

针对诉求人反馈情况,工作人员与9月4日上门协商,星光酒店负责人表示,可能由于服务员不熟悉情况,导致产生误会。同时表示诉求人的余额可以在星光酒店江津中路店消费。我局已将此情况告知诉求人。

补充评价

感谢荆州市商务局领导同志的反馈速度,也为荆州市持续向好发展增强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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