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218344
- 诉求时间: 2025-09-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9-02 10:4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9-02 10: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5-09-02 10:49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9-08 16:12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9-08 19:57 结帖评分:不满意
|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住建局 |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据了解,小区地面停车位并未对外出租,更未被整体租予任何充电公司。实际情况是,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提升小区配套设施服务水平,物业公司根据规划,在部分地面车位上安装了充电设备,供全体业主使用,所产生的收益将全部纳入业主的公共收益账户。此事项并未改变原有车位的规划用途和权属,符合前期业主大会关于共有区域收益归属的相关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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