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亦**
- 诉求编号: 218327
- 诉求时间: 2025-09-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9-01 19:3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9-02 09: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教育局】
- 2025-09-03 10:10 【荆州区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9-03 10:14 【荆州区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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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教育局 | |
| 回复详情 | 家长您好!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文件规定:随班就读对象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对是否适合随班就读提出评估意见。根据您的诉求,孩子为自闭症且正在干预治疗中,是否具备随班就读的能力需要相关机构予以确认,如果符合随班就读的相关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建议您提交相关资料到区教育局(荆北路96号)基础教育股201室,联系电话:0716-4119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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