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17317
  • 诉求时间: 2025-08-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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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太师渊公园内建立噪音检测系统并联网

您好!向您反映一下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太师渊公园,每天从早到晚吼叫练嗓的,跳广场舞的、打太极的、玩空竹的、踢足球的,长期噪音扰民,困扰周边居民多年,居民苦不堪言,关于此处的各种噪音扰民投诉不断,依据《荆州市声环境区域划分标准》太师渊公园属于1类区域,本是比周边还要安静的地方,却成为噪音污染的重灾区。现暴走团、广场舞等扰民问题在网络上频出,国家也很重视,也希望荆州市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也重视起来。依据《湖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十三)推进公共场所噪声监管的规定第27.条强化公共场所管理。对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开展娱乐、促销、广场舞、体育锻炼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应加大管理力度。公共场所管理者应明确区域、时段、音量等管控要求,并根据需要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具备条件的可与当地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推进自动监测和远程监控设施建设,实现“远程喊停”。实施公共场所娱乐、健身等活动排查整治,对不遵守公共场所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管理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希望1.严格按照荆州市声环境区域划分标准进行管理,建立噪音监测系统并与环境监督部门联网,实时进行监督管理。2.环境监督部门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对公园管理单位(荆州市城管委)进行业务指导和要求,提供环境法律支撑,督促公园管理单位管理到位。3.联合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胜利街道办事处、胜利派出所、公园管理处、城管委)进行专项治理。4。此处周边居民集中,噪音扰民问题突出,建议将此处作为重点进行管理,并打造成荆州市首个静音公园,还周边居民安宁休息的环境。感谢领导的阅览!希望在环保部门的介入下能帮忙消除扰民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8-02 09:2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8-02 16: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5-08-04 08:50 【市直部门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8-08 16:44 【市直部门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沙市区分局
回复详情  

我局执法人员于8月5日通过电话与投诉人进行了联系和沟通,同时告知投诉人根据《关于印发荆州市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清单的通知》(荆政办函【2025】4号),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造成噪声扰民的属城管部门管理,其他非商业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行为属公安部门管理。对于文娱活动产生的噪声,首先应根据荆州市中心城区功能区划判定属于几类区,从而确定昼夜噪声限值(以夜间10点-次日6点为昼夜划分),对于确实超标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测与管理。目前,投诉人反映的公园、广场等主要是供居民健身娱乐或休闲的场所,由于区域有限,人流量比较集中,噪声扰民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由公安部门或者城管执法人员通过劝导的方式进行处理,对相关区域颁布禁止活动禁令的做法暂无法律法规依据,生态环境部门也无此权限。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属地政府实施相关政策以减少噪声扰民情况。投诉人表示已知晓。办件单位: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联系人:王可,联系方式:0716-416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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