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217248
  • 诉求时间: 2025-07-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街道、居委如此作为有隐患

最近,奥林匹克花园小区业委会在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选聘新物业的过程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荆州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和荆州市住更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解聘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指引》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就重大事项未提交业主大会审议、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等诸多问题。决策程序不公开、不透明,未按要求制订《选聘方案》(如物业服务收费报价应该是一个范围区间,而不是确定某一价格),且未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选聘方案》公示没有达到要求,剥夺了绝大多数业主的知情权,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愿未被尊重;表决票存在误导、做假行为;招投标过程中,不及时回应业主们的关切和质疑等问题。

有部分业主自发组成“维权小组”,他们呼唤“自己的声音被尊重,小区的事有章可循”,“维权小组”与朝阳街道、豉湖路居委会在沟通中出现“法律认知”与“人情维稳”的分歧。

“维权小组”认为“过程不合法”可能引发长期不稳定,导致小区矛盾激化,违规结果即使暂时“平息”,也可能埋下诉讼、群体投诉等隐患。“维权小组”愿意配合街道、居委会做业主工作,但需要业委会先按法律流程整改(如重新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这样业主看到程序合法,自然会减少质疑,反而更有利于小区稳定。 把法律要求转化为“维稳”的必要条件。

朝阳街道、豉湖路居委会则偏向“结果导向”逻辑,认为“过程中有瑕疵不重要”,用“人情调解”的模糊空间来回避法律程序,担心“严格执法”会引发业委会抵触或业主矛盾升级,主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维权小组”要求业委会“依法整改”不是对立、制造矛盾,而是帮朝阳街道、豉湖路居委会卸下“人情调解”的包袱——当业委会行为合规,用规则的刚性打破“人情大于法”的惯性,业主的质疑自然会减少,反而更符合“稳定”的终极目标。朝阳街道、豉湖路居委会的“人情世故”本质是社会治理的柔性一面,而业主维权的核心是“在合法框架下寻求共识”。避免将沟通变成“法律说教”或“情绪对抗”,而是用“法条支撑+情理结合”的方式,让双方达成统一认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本身就是小区“稳定”的根基。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7-31 11:5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7-31 16: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朝阳路街道办事处】
  • 2025-08-01 09:00 【沙市区 朝阳路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8-01 17:22 【沙市区 朝阳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8-02 08:01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朝阳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尊敬的市民您好!就您奥林匹克花园小区业委会相关问题,经社区核实情况了解,1、奥林匹克花园小区业委会公开招投标选聘新物业的过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聘新物业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业主代表会议,对选聘方式进行商议,后经全体与会人员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4月23日将物业选聘方案及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请示及报备住建局物服中心,并将以上内容于4月24日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5月9日至5月11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形式为:采取书面或电话征求意见的形式;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为:是否同意授权业主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招投标代理公司,以公开招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根据招投标结果,与中标第一名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包括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收费及收费标准、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投票结果为:本次业主大会应参加投票人数850户,投票权数95223平方,实际参加会议业主750人,投票权数86353平方,最终表决同意714人,投票权数79579平方;不同意8人,投票权数729平方;弃权28人,投票权数6048平方,符合《民法典》《荆州市物业服务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于5月14日将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公示在小区公示栏中,公示期满后未收到投诉,业委会开展接下来的相关工作,6月18日开标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确定武汉市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企业。6月20日将中标结果在小区公示。随后与物业公司就物业服务合同核心内容、小区改造方案等业主关心问题进行商议。6月27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于当天进行公示。上述公示均满足相关法规条例公示时间要求,公示期无业主向街道反映问题。

2、在新物业公开招投标期间,街道、社区未接到业主的投诉。业主的投诉是在新物业公司进驻后,部分业主表达其对业委员公开招投标新物业程序质疑及业主大会表决票存在误导、做假行为进行投诉。公开招投标业委会已与代理公司联系,8月4日代理公司将完整的资料送达业委会,并对业主进行公示。表决票由于有时效性,业主也是在投票结束2个月后进行查看,已无法表达当时业主的真实想法,街道社区将持续推进双方的协调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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