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龚**
  • 诉求编号: 217092
  • 诉求时间: 2025-07-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孙场村二组水费增收和水表更换问题

2023年9月装了自来水电表并收了300元(第一年无论是否用水都收210元,在我们的理解下第二年剩下的90元应为我本次的水费多余的退回,不够的再增收)问题一:今年是第二年,7月份我家断水,我联系了新沟镇自来水厂,对方告诉我要补交去年的167.1元才给我们开水,但我不知道其中的收费明细,希望给我一个明细说明。问题二:7月份告知我已经更换了水表,并要每月交18元的租金,且之前的90元并没有退回,我对租金制度表示不理解和存疑,以上的90元希望给我一个具体的去向说明,希望政府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7-26 19:0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7-27 15: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信访局】
  • 2025-07-28 08:15 【监利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7-30 16:22 【监利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市 信访局
回复详情  

经新沟镇人民政府调查,

1.该诉求人水费明细:2023年11月-2025年5月水费共计467.1元,其中2024年1月45.7吨,2024年2月21.1吨,2024年8月20吨,2025年1月11吨,2025年2月11.9吨。

2.根据《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2013 年省政府令第 360号)第二十四条,监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第四十二条规定:农村供水实行计量收费,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监发改[2022]40 号文件,征收污水处理费每吨0.95元,监发改文[2023]36号文件,自来水每吨 2元。新沟镇自来水厂收取居民基本水价每月每户18元,超过基本水价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

3.水厂专班人员在诉求人家中沟通,并解释水厂征收水费的政策,应征收基本水价每月18元,不是每月交18元租金,如用水量超过基本水价,按当月实际用水量征收每吨2元,诉求人通过专班人员解释收费政策和方式后,对收费方式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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