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袁**
  • 诉求编号: 217059
  • 诉求时间: 2025-07-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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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雷邦志成网络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收费不退

沙市区雷邦志成网络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误导消费者,被投诉方在推广时承诺“专业团队""没拿回钱退费”等,但实际未提供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服务,涉嫌违反《律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公司违反法律咨询经营范围,非法从事律师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公司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律师业务,即属于该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违规收费,拒绝退款,多次催促后仍拖延推诿,甚至拒绝沟通,被投诉方在收取我费用后,未出具正规发票或说明用途因对方未履约,本人要求退款,遭无理拒绝。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7-25 16: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7-25 17: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5-07-28 10:2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司法局〗。
  • 2025-07-29 11:12 【沙市区 司法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8-01 11:02 【沙市区 司法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8-08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司法局
回复详情  

经查,诉求人与被投诉公司于2025年7月6日、2025年7月7日分别签订了《债务协调委托服务协议书》和《债权债务委托服务协议》。诉求人反映的情况系双方基于合同、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

2025年8月1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诉求人,并告知诉求人,我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上门调解,但退费事项属于双方民事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诉求人认为被投诉公司侵犯了其权益,建议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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