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付**
  • 诉求编号: 216376
  • 诉求时间: 2025-07-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荆江之星21栋电梯问题

荆江之星21栋自从去年十月底交房后电梯多次发生故障,每一两天就要故障一次,近期电梯发生下坠、晃动、半途停运等一系列问题,对居民生命安全存在极大隐患,造成居民不敢乘坐电梯存在心里阴影,现在还没有大批量入住就出现重大问题,后续不敢想象,电梯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物业不作为敷衍了事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7-05 12:0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7-06 09: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5-07-07 09:37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7-14 08:58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7-14 09:13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1.我局执法人员2025年7月7日收到E线民生诉求编号: 216376,2025年7月9日告知诉求人已经受理。

2.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9日对该小区21栋电梯开展了现场调查,经查,该电梯于2025年7月4日出现线路闪断,其多次故障的根本原因为为电梯底坑返潮导致线路受潮闪停。前期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荆江之星物业下达了监察指令书,责令该物业履行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该物业已积极整改,配齐了安全管理员。根据《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我局负责电梯的安全使用及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我局将责令物业停止使用该电梯直至故障排除。

3.《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电梯井道、底坑、机房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建议诉求人同时向荆州市住建部门反映,督促物业及开发商解决电梯底坑安全隐患。

补充评价

不只故障是否已经排除,电梯在使用了,如果没有排除物业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业主使用存在安全风险的电梯,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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