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无**
- 诉求编号: 215664
- 诉求时间: 2025-06-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6-15 11:1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6-15 17: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三大队 | |
回复详情 | 您好!1、交通辅警采集违法停车照片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行为是采集交通违法信息的辅助民警工作,未作出行政处罚。其照相取证、张贴《违停告知单》过程全程录音摄像,接受民警监督,最终由民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警用摩托车后座乘坐人员安全头盔未系紧卡扣,我单位接受您对后座乘坐人交通行为不规范行为指正。我单位将加强队伍管理,规范队伍行为,树立良好荆州交警形象。3、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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