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汤**
  • 诉求编号: 215588
  • 诉求时间: 2025-06-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关于金科中梁博翠江樾二期延期交付及物业违规操作投诉

作为金科中梁博翠江樾业主,对本小区开发商及其已入驻金科物业提出投诉如下:1、关于小区电动车充电站/停放选址,物业公示结果,参加投票活动共计489户,其中选择北大门门口地面停车位有368户,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而本小区规划户数为983户,因此参与投票的户数不足且投票的真实性未知(请公布每户的投票结果),且物业该行为存在擅自改动小区规划的嫌疑,投票结果应当无效。2、物业关于地下停车场启动收费的通知,其中月租车租赁标准为340元/月,据物业回复的小区停车价格收费是依据荆发改(2021)77号文件,同时结合沙市区周边市场价格制定。经核查荆发改(2021)77号文件仅仅是对物业费有相关明确的标准,并无月租车租赁标准的描述,所以物业的收费标准缺乏文件依据,收费偏高不合理,另外,地下停车场到处是积灰和垃圾,脏乱差,如何能有理由高收费。请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定价。3、延续第1点投诉问题,本小区二期至今尚未正式交房,物业就对地下停车场启动收费,对二期业主不公平,现在就启动地下停车场收费是否合理。 6、本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为1.8元/平方米/月,根据荆发改(2021)77号文件在物业服务主体信用等级甲级标准基础上浮了20%,物业费价格偏高,根据小区其他业主的反馈,物业的服务不足以达到甲级标准,请政府相关部门重新核实小区物业的信用等级及物业费收取的规范性。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6-13 10:0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6-13 10: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5-06-13 15:51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6-17 16:17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6-23 08:09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诉求人联系,1.更改电动车棚是因小区业主提出,并采用微信线上投票的形式,通过后进行改造的。现在统计了投票,投票结果已达到大部分业主同意,并已在小区内做出公示,提交给区住建局。因5、6栋还未交房,参加投票人数没有算。诉求人对二期业主不算投票人数提出异议。

2.地下停车场收费是开发商定的,已在物价局备案,物业合同上也有,收费标准与周边小区相差不大,物业已请保洁开始打扫卫生。诉求人表示了解。

3.地下停车场不分一期、二期,统一使用,建议二期业主临停,房子分一期、二期是因为资金不足,只能分开交付,实际是没有分一期、二期的。诉求人表示了解。

4.小区物业信用等级是甲级,已报物价局备案。物业费价格在服务合同上有,诉求人认为物业服务跟不上,建议以后更换物业或者其他方法,现在没办法更改。诉求人表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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