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谢**
  • 诉求编号: 214895
  • 诉求时间: 2025-05-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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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人社局不按法办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错缴了,为什么只给退当年?《省税务局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医保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知》(鄂税发[2019]53号)规定指出:已经正常缴费的年份,在不存在误缴、错缴与系统原因导致错误的情况下,无法退费提档补缴。这个规定是2019年发布,指出错缴可以退,也就是可以退2019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什么洪湖市人社局只给退当年?????? 不要打电话 在线上回答。。。。。。。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5-27 17:3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5-28 11: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5-30 10:07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6-03 16:27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根据《省税务局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医保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知》(鄂税发[2019]53号)规定,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的退费类型主要有:(一)政策性退费:因社会保险政策变化(含国家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政策性原因)需退费的;(二)因缴费单位多报、漏报、迟报人员异动(含停保、死亡)导致错报缴费基数需退费的;因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的应缴费额有误需退费的;社保待遇审核时发现需退费的。根据湖北省人社厅要求,按照文件,今年以来我市未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历年或当年退费提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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