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14297
  • 诉求时间: 2025-05-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金科集美书院物业不按合同履行义务

全款在金科集美书院买的车位,收车位时没有建垃圾站,后面突然在我车位旁边修垃圾站,导致车辆停不了,协商后给一个车位我停放,后面又说停放的车位卖掉了然后就不管不问,一味收管理费,购买时没有任何人告知和说明那里建垃圾站!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5-14 19:0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5-15 08: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5-05-15 10:38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5-21 16:29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5-21 16:3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经了解,目前已和诉求人达成一致意见,物业目前安排临时停车地方,待垃圾场地进行缩小留出诉求人车位后回自己购买的停车位停车。

补充评价

哪里的审批手续发给他们的,可以这样公占私用,害我天天去找他们扯皮拉筋!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