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214216
- 诉求时间: 2025-05-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5-12 09:5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5-12 10: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
- 2025-05-13 09:06 【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5-20 10:48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25-05-20 11:20 案件已经正式回复,挂起取消
系统提示:部门已应答,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 | |
回复详情 | 居民您好: 您所反映的诉求情况如下: 在碧波路与江津路、塔桥路交汇的 T 字路口爆米花占道经营的商户,我执法中心于2025年5月13日接到投诉后安排专班进行巡查,并发现该流动商贩,已经当面告知不要在此占道经营,执法中心也会加强夜间巡查力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反映的湖边大排档铁网围起来的燃烧炭火炉占据人行道,我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已经上门要求湖边大排档对此行为进行整改,湖边大排档老板表示同意配合,并保证以后不会这样操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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