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谢**
- 诉求编号: 214015
- 诉求时间: 2025-05-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5-05 21: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5-06 08: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5-06 08:54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5-06 17:23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5-07 08:13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编号为214015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接件后,工作人员立即与诉求人联系,经查,诉求人2024年7月申请的失业保险金,现已享受9个月失业保险金,中心已代缴9个月医疗保险。 2、电话联系诉求人,详细告知诉求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等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诉求人表示已知晓,准备近期就医保事宜线下详细咨询和办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湖北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鄂人社发〔2022〕55号)文件规定审核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办件单位: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粲璨 联系方式:0716-8817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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