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无**
  • 诉求编号: 213908
  • 诉求时间: 2025-04-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荆开区住建局对小区业主侵占绿地行为不作为

在平台第三次向经开区住建局反应金源世纪城二区8栋一楼业主将业主公共绿地侵占10几平方,这个绿地是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侵占。诉求是:责令整改,恢复绿地,对侵占行为依法处罚。

经开区有关部门不作为,反应后第一次回复的完全敷衍了事,第二次完全不回复,完全的不作为。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4-28 18: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4-29 09: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住建局】
  • 2025-04-29 12:23 【经开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4-30 10:02 【经开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4-30 19:36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经开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荆州市e线民生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投诉件(荆州经开区金源世纪城二区8栋公共绿地使用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公共绿地使用问题,我局于4月23日、27日、28日多次现场核查,确有1楼业主在此开垦小花园。根据《民法典》第274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公共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占用。关于履职权限说明,经开区住建局依据职责已三次现场核查并督促物业整改,但根据《荆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公共区域违建、侵占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归属于辖区综合执法中心,住建部门无直接执法权限。

二、联系诉求人情况

经多次拨打电话,该诉求人未接通。

三、诉求事项办理情况

1、责令物业履职。要求物业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范家台社区向联合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书面提交侵占绿地证据(含现场照片、业主公约、整改通知书等),同步在小区公示栏张贴《公共区域使用告知书》。

2、协调社区调解。金源社区已联合物业于4月24日、29日与涉事业主沟通,劝导其自行移除花草。因涉事业主年事较高,社区将组织二次调解并给予适当期限进行。

3、联动执法程序。若逾期未整改应由综合执法中心启动立案调查,依法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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