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匡**
- 诉求编号: 213838
- 诉求时间: 2025-04-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4-25 14:5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4-25 15: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信访局】
- 2025-04-28 14:00 【石首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4-29 08:54 【石首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4-29 11:47 结帖评分:一般
|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信访局 | |
| 回复详情 | 桃花山镇回复:该用户反映在没有用水情况下收保底费情况属实。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60);《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参考[2016]6号文件标准执行设底吨4吨/月,每月未达到4吨的用量按4吨计量,实行年保底,年终平衡。 反映收费员态度不好,声称不交就断水和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通过水厂相关责任人与其沟通,已达成共识,收取保底费是为了保障农村供水管网的维修养护和正常运转,依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得到当事人理解并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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