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万**
- 诉求编号: 212971
- 诉求时间: 2025-03-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3-21 20:5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3-24 08: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5-03-25 09:17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25-03-25 11:13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3-25 11:14 【市直部门 税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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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税务局 第二税务分局 | |
| 回复详情 | 第二税务分局回复: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诉求人已在2022年申报缴纳契税,不能退还差额。若对问题仍有疑问可继续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联系方式: 07168279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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