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12781
  • 诉求时间: 2025-03-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御湖一品物业你到底想让我怎样?

我是一名骑三轮车的,前期我一直把车往碧波路这个门地上停车场停车,我一直是把车停的很规矩,阿姨说有几天商家开业就停旁边,我也停旁边不影响其它汽车出入,过了几天阿姨说我车不能进去了,我也听她的停外面,这下今天在可以通过位置外面加一个石墩子,御湖一品物业,你这是什么意思?把三轮车不当车?望有关部门去协商一下吧,我真是服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3-17 09: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3-17 09: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5-03-17 15:54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3-18 16: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已联系诉求人了解到具体情况,同时将业主停车诉求告知物业公司负责人,物业公司反馈三轮车可以从两个石墩子中间通过,在该位置设置石墩是为了防止机动车乱停乱放,驶入后破坏地砖及道路旁草坪,属于合理措施,现已建议物业公司将石墩子左移部分位置,确保诉求人的三轮车可以通过停放至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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