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龚**
  • 诉求编号: 212776
  • 诉求时间: 2025-03-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不作为

我在2025年03月15日14.51分在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边太岳路和北湖路夹叉口看到有戴红色安全帽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闯红灯,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没有对电动自行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公平公正的执法,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有法不依,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因为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电动车道路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不管,侵害机动车驾驶人合法权益,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机关,应该公平公正对每个道路违法行为按照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有每个路口的监控录像,可以核实我提供的违规信息,要求投诉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没有履行对违规电动车处罚的法定职责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3-16 21:2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3-17 08: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 2025-03-17 09:29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3-19 17:10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交通秩序管理大队
回复详情  

您好!交管部门每天早晚高峰、平峰期均在不同路段开展日常交通违法整治,对电动车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进行处罚。后期,辖区交警大队将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维护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由于目前电子警察的拍摄设备技术有限,还不能对电动车闯红灯进行电子拍照处罚,后续交管局将与时俱进,不断优化电子设施。感谢对交管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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