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孟**
- 诉求编号: 212581
- 诉求时间: 2025-03-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3-10 06:4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3-10 08: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5-03-10 09:26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3-12 15:24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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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我单位接到e线民生编号为212581的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经我所工作人员联系商家,商家表示愿意和投诉人协商处理。 2、经我所工作人员于2025年3月12日,组织投诉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协调,投诉人和商家达成和解一致,商家赠送2000元,给投诉人充值到卡里,可以继续拍照使用。 3、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终止调解之规定,因投诉双方达成和解一致,现终止调解。 办件单位: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监管所 办件人:张宇琳 电话:0716-885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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