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212270
  • 诉求时间: 2025-02-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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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耕地被征用需政府开具属实证明

各位领导好,我是石首市南口镇二郎庙村6组的村民,今天电话咨询了石首市人社局关于失地保险事宜。得到的反馈是,我家耕地因修浩吉铁路征用,想要购买失地保险,需要得到被征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明内容大致是我家耕地确实是被浩吉铁路征用,才能购买该保险。请问相关领导,开具该证明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在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28 10:5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28 16: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信访局】
  • 2025-03-04 17:19 【石首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3-04 17:26 【石首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信访局
回复详情  

南口镇回复:失地保险即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范围与对象:承包地被县(市)以上政府依法征收;被征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被征地时户口在征地所在地;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含0.3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问题您可以到南口镇人民政府咨询了解,保险问题可到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咨询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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