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秦**
- 诉求编号: 212248
- 诉求时间: 2025-02-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27 21: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28 08: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 2025-02-28 16:03 【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3-05 17:06 【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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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 |
回复详情 | 2025年2月28日,沙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支队转办的关于对“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楚天都市诚园19栋地下室架空层目前停放了大量的电动车,在地下室架空层充电并作为停车区,该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电动车自燃后果估计会很严重,例如南京223火灾事故造成了15人死亡、44人受伤。希望荆州市政府部门的领导能引起重视,及时消除此类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后,迅速安排辖区监督员周盼盼、袁承明对举报投诉的内容进行了核查。经现场核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楚天都市诚园位于沙市区明珠大道9号,管理单位湖北楚天中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慧,小区共17栋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地下一层为汽车库,总建筑面积288000平方米。 核查情况:2025年3月3日10时,大队监督员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19栋地下室设置有非机动车库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与机动车库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分隔,非机动车库内已配置洒水喷头、火灾探测器、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符合湖北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换)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42)相关要求。该举报投诉情况不属实。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执法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和电话录音为证。 3月3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将查处情况电话反馈给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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