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雷**
- 诉求编号: 212239
- 诉求时间: 2025-02-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27 16:5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27 17: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公安局】
- 2025-03-04 08:28 【江陵县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3-04 16:53 【江陵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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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网友您好:我局交管大队在全县开展常态化整治行动。针对您反映的相关情况,交管部门此前已有明确的处理方式;即在平时的“减量控大”工作中对该类车型违法按照机动车(微型电动轿车)进行罚款500元行政处罚,且如若查处的涉及道路交通违法的车辆驾驶人系老年人,民警会依法告知老年人该类型车辆合法上路应当具备的相关证件及驾驶人应当满足的条件;除此之外,如若驾驶车辆的驾驶人无驾照将通知家属中持驾照人员将车辆开走,如车辆无法补办相关可上路手续建议去经销商将车辆做回退处理。为保证市民出行平安、通畅,我局交管大队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对涉及道路违法车辆进行查处。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2025年3月4日 江陵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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