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何**
- 诉求编号: 212221
- 诉求时间: 2025-02-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27 11:5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27 15: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5-02-28 14:35 【市直部门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2-28 14:38 【市直部门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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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收费管理科 | |
回复详情 | 网友您好:、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委网站,文件:《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荆州市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荆发改价格〔2021〕77号)。 前期物业服务费根据小区物业信用等级(甲、乙、丙)、住宅电梯楼层等,实行差别化定价。小区开发商通过招投标选聘的物业公司在该文件明确的价格范围内,通过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聘请的物业公司开展的后期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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