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212158
- 诉求时间: 2025-02-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25 14: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25 14: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交通运输局】
- 2025-02-26 11:32 【监利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2-26 11:33 【监利市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2-26 13:56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 监利市 交通运输局 | |
回复详情 | 我局工作人员已到现场,正在处理,由于诉求人不在家,和诉求人的父亲见面,就诉求了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查证,首先,诉求人的房屋在省道建设时就在公路红线范围内,我局执法人员找过他们下达过相关通知,但是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后,出于人道主义的关爱和对他们个人权益的爱护,就没有让他们拆移,因此要求赔偿损失一事不合法也不合理,其次关于诉求人反映的改善道路环境诉求,我局将安排相关执法人员加强对此地的巡查,对运送砂石车辆加强源头管理,搞好安全防护,同时加强和社区联系,要求清扫聘请人员加大清扫频率,保证路面的整洁,关于灯光的情况,由于此处是T字路口,交警部门设置了红绿灯,我们会将此情况转告市交警部门,请他们拿出相关应对策略。最后,诉求人父亲对工作人员现场出的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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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回复中提及的在省道建设时通知拆移一说,我们并不认同,当时省道建设时,我们并没有收到拆移文件通知,如果仅仅是口头的通知,那并不能视为正式的通知,况且拆移涉及到拆迁补偿的问题,不能在此项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就就通过口头通知就迁移的; 2、省道建设完成后给我们房屋造成的长远影响:因震动造成房屋路面及墙体裂缝、路面石子飞溅造成的房屋窗户等设施的损坏等,理应由相关单位在评估后给予相应赔偿,因此回复中所说”要求赔偿损失一事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说法我们不认同; 3、希望回复中所提及的采取的相关措施能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使相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