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裴**
  • 诉求编号: 212129
  • 诉求时间: 2025-02-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违规占用我的耕作农田建坟

2024年7月有人在我的农田内挖坟埋葬其父亲,被我发现后,多次与其交涉,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农田原状,但对方仍然置若罔闻,拒绝履行相应义务。期间也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协调,但均未达成协议,沟通未果。因其行为严重违法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现呼吁有关部门帮我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24 15:1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24 15: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民政局】
  • 2025-02-24 15:27 【松滋市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3-03 11:45 【松滋市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民政局
回复详情  

我局于2025年2月25接到e线民生诉求处理笺,关于诉求人裴曦紫诉街河市镇东升村四组村民邹昌娥,于2024年7月将父亲邹永柱遗体土葬在裴曦紫的自留地里,违反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市民政局政策法规股接到交办件后,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前去调查核实,经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调查核实,其死亡时间是2024年8月15日,遗体土葬实事清楚,并与当日进行了立案,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邹昌娥给予一千元的罚款,并与28日将罚款一千收缴上交了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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