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12006
- 诉求时间: 2025-02-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5-02-20 15:3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21 09: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 2025-02-21 16:45 【市直部门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2-24 11:16 【市直部门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2-24 11:35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荆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审核一科 | |
回复详情 | E线民生: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编号为212006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核实情况:2月21日收到诉求人陈然然女士咨询荆州市市本级参保女职工在妊娠周期可以享受的生育待遇的相关问题,情况属实。 2、办理情况:于2025年2月21日11点55分拨打号码本人接听,诉求人陈女士,是荆州市市本级参保职工。根据荆州市医疗保障局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荆医保发〔2023〕33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陈女士妊娠周期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1、职工医保生育门诊待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个妊娠周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保险支付,额度标准为600元,后续发生,超出额度之外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您可将未报销过的妊娠周期内的相关门诊资料拿到窗口进行手工零星报销,具体资料为:发票、清单、处方、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2、职工医保生育住院费用待遇:按我市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报销生育住院费用所需资料为:住院发票、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3、报销生育津贴需要资料为: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荆州市职工生育报销待遇申领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诉求人陈女士对我们服务表示满意。 3、办理人:向菁 4、联系电话:0716-8256337 5、办理部门:荆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6、办理时间:2025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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