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211868
- 诉求时间: 2025-02-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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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17 11:5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17 15:3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局】
- 2025-02-17 15:56 【沙市区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2-17 16:39 【沙市区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2-17 16:43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教育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对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作如下答复: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报备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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