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11780
  • 诉求时间: 2025-02-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西部中心水厂农村(居民)集中供水价格收费的疑问

背景:我是沙口乡镇居民,我常年在外打工居住,每年外出打工前已关掉入户水闸,户头名下每月不消费自来水。

事实一:

洪湖市梦源水务有限公司沙口分公司(下称“梦源水务”)依旧对该户头每月按照12元标准来计费,目前该户头已按上述标准进行计费,并产生欠费记录(需要我及时缴清)。

近期,我咨询梦源水务,对于不在老家生活且户头无自来水消费的,每月收费12元不合理,需要提供收费的政策依据。梦源水务营业厅工作人员拿出《洪湖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制定洪湖市西部中心水厂及小港管理区农村集体供水价格的批复》(洪发改价格[2023]9号)(下称“2023年9号文”)作为收费依据。

事实二:

2023年9号文是洪湖市发改局对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下发的文件,其中对于农村供水价格实行两部制水价,其中表述“用户当月用水在0-4吨(含4吨)每月每户基本水价12元”。

基于上述背景和事实,问题如下:

问题一:

由于2023年9号文中表述的是:“当月用水在0-4吨(含4吨)”,该条规定仅针对的“有实际使用、耗费自来水,并产生用水量”且对于实际用水量小于等于4吨的情况。对于当月用水为0吨的情况,即当月并未使用任何自来水的,并不适用12元/月的收费标准。

所以,对于像我每月没有自来水消费的情况,我的户头依据此文件无需缴纳费用,因此依据该标准产生的欠费也无依据。基于此,梦源水务应将我户头欠费记录尽快全部消除。

问题二:

由于荆州市乃至湖北省农村人口众多,且为传统人口外出务工大省,上述背景在农村普遍存在,因此,若梦源水务对于居民户头常年不在家,且不使用任何该司提供的自来水,也坚持要计费收费(包括采用欠费等形式)的话,请提供其他公开透明的收费文件及政策,并予以详细解释说明。

上述问题希望能得到全面正式回复,否则,涉及乱收费、违规收费等问题将继续向其他部门进行反映。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13 18:0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14 08: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沙口镇】
回复单位   洪湖市 沙口镇
回复详情   经查,您反应情况属实。据沙口自来水厂反馈,近两年您提供的肖祖义的户号上没有用水记录,账户共欠费271.4元,水费收取是根据《洪湖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制定洪湖市西部中心水厂及小港管理区农村集体供水价格的批复》(洪发改价格[2023]9号)文件精神来进行统一收费的。关于您对水费收取相关政策、文件的疑问,建议您向水利和湖泊局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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