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211762
  • 诉求时间: 2025-02-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未婚2025年购买首套新房撤销备案补贴政策

2025年2月9日,个人未婚在荆州市沙市区内购买的首套商品住房已向开发商缴纳首付,还未办理公积金贷款,未签订购房合同,但开发商回复已网签备案两人名字,现申请变更为一人名字,根据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持续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第十项注意事项,2024年11月8日前采取撤销、变更商品住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后,再次办理同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在同一小区更换房屋的,不能享受购房房款补贴和契税补贴。请问上述个人情况撤销不满足2024年11月8日前,是否可以领取购房房款补贴和契税补贴。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13 11:4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13 14: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5-02-14 08:51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2-17 08:50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1、诉求人于2025年2月9日在沙市区购置一套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为两个人的名字,咨询撤销变更购房相关事宜。

2、已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作了解释说明,当事人表示理解满意。

3、回复意见: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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