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211700
  • 诉求时间: 2025-02-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您好,请问一下,我是21年六月毕业 21年九月一日入职荆州区的一家公司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去年九月续签三年合同,是否符合该补贴标准,如何申请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11 21:4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12 08: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2-12 15:42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2-12 15:43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2-12 20:05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1、办件的调查情况

经了解,赵先生咨询荆州区大中专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

2、与办件当事人联系情况

2025年2月12日下午12时30分与诉求人联系,详细获悉诉求人是2021年6月毕业,2021年9月1日入职荆州区的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去年9月续签3年合同,而后我中心工作人员按荆人社函[2023]30号关于“才聚荆楚 凤鸣荆州”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详细告知诉求人并解读:(一)首次就业问题。细则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 对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一是首次在荆就业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凡是2022年1月1日以前已在荆州就业均不符合申领条件,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二是首次就业应为我市企业(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 团体等以及人力资源机构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在企业就业),按企 业所在地实行属地管理。现告之其既是机关事业单位,又属劳务派遣的就业形式,故不符合享受大中专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条件。诉求人对回复表示理解和满意。

3、处理意见

依据荆人社函[2023]30号关于“才聚荆楚 凤鸣荆州”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详细告知其诉求人不符合享受大中专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条件。

办理人:聂涛 联系电话:0716-8496022

办理部门: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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