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211681
  • 诉求时间: 2025-02-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慢性病患者要报销药品购买费用

患者有门诊慢保,2月8日在荆州中心医院便民门诊开药505元,在窗口缴费时,没有跟工作人员说明用慢保统筹支付,实际支付现金400多,并扣除医保个人账户80多元,后来拿缴费单据到石首市市民之家进行报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进入个人账户,不能参与报销了,要咨询荆州市医保局能否退款,再走慢保报销。请协助解决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11 10:4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11 10: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 2025-02-11 11:19 【市直部门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2-12 15:21 【市直部门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荆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审核二科
回复详情  

e线民生: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编号为211681的诉求件,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核实情况:诉求人反应情况属实。诉求人办理了门诊慢特病,2025年2月8日在市中心医院购买药品时因没有跟医院收费处工作人员说明可使用门诊慢特病待遇,导致该笔费用进入了职工门诊统筹,现诉求人希望协调市中心医院,将该笔费用退款后,重新以门诊慢特病结算。

2.办理情况:

(1)于2025年2月12日10:00与市中心医院联系,医院了解情况后回复:诉求人可将费用发票、社保卡等相关材料拿到门诊收费处处理。

(2)于2025年2月12日10:15电话联系诉求人(诉求人电话:15071422989),已告知诉求人医院回复内容,诉求人表示满意。

3.办理人:陈爱华

4.联系电话:0716-8858143

5.办理部门:荆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6.办理时间: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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