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211596
- 诉求时间: 2025-02-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07 22:1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08 08: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2-08 08:54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2-08 15:50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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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一、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接件后,工作人员迅速联系诉求人了解情况,核实了诉求人信息。 二、经系统信息查询,诉求人申报的202307-202312社保补贴2550元,已拨付到位。为统筹做好市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下沉业务与沙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业务衔接,2024年起沙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间段由原来的缴费年度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不影响居民个人应享受月数。诉求人可在2025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启动后,到户籍地所属社区继续申请2024年1至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诉求人表示已经了解。 三、沙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范围: 具有沙市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实现灵活就业的下列类别的就业困难人员: 1.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下岗的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50周岁或男性50-60周岁人员),原乡镇机构、原事业单位改制下岗的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50周岁或男性50-60周岁人员); 2.因国家建设用地(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建设等国 家征地项目用地)户籍转入城镇的失地农民; 3.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本地脱贫人员和监测对象; 4.在沙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女性45-55周岁和男性55-60周岁的无固定职业人员、残疾人、低保户等各类人员)。 办件单位: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 胡春玲 联系电话:0716-8817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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