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11525
  • 诉求时间: 2025-02-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沙市区梅台巷社区处理事务态度恶劣

本人家住沙市区便东大楼,以前车停楼下,非常好,突然一天,有物业管理进住,在没有提供任何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的情况下,要求缴纳停车费,我于2024年5月18日缴纳了一年的停车费600元,2024年6月2日物业管理退场了,我于2024年10月份找到沙市区梅台巷社区,询问了相关情况,她们给我的答复是,11月份会不新的物业入住,到时候会处理好相关事宜,但是今天是2025年2月5日,我再次找到她们,她们又说还会有新的物业入住。我说:“先把钱退我,如果再有物业入住,我再交。”她们说:“钱不是我们收的,我们退不了。”然后就4个工作人员坐在各自的位置上,不再理睬我。我不知道是我提出了不合理的诉求还是什么别的事,4个人就是再不理我了,她们工作态度极其恶劣!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05 15: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05 15: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 2025-02-05 15:42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2-07 16:07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2-07 16:15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关于退还停车费的问题,因前期梅台巷社区引进的家玺物业公司单方面违约退场,造成收取的停车费未退还,目前社区正在通过司法程序向该物业公司讨还停车服务费,但根据诉讼程序还需要一定时间。现在社区正在积极引进新的物业公司,待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后会先行垫付资金,为有退费意愿的居民办理退费,(江汉社区引进的新物业公司已经为部分居民办理了退费);关于梅台巷社区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经向工作人员核实,因当时工作人员向您解释的时候您对解释不认可,情绪上有点激动,所以工作人员就没有在过多的复述,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对您带来不好的感受我街道表示歉意,同时街道也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我街道也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注重服务水平的提升,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补充评价

我两次提出退款未果,是我的情绪激动,不是工作人员不作为?是违约退场还是其他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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