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11523
- 诉求时间: 2025-02-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2-05 15: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2-05 15: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信访局】
- 2025-02-07 10:29 【石首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2-13 08:32 【石首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2-14 20:47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信访局 | |
回复详情 | 经查,目前永福村4组、6组、8组、9组、11组和原街河子村后排均未修筑水泥出行路,合计近400米,故您所反映问题不够全面准确。 永福村经济较为困难,历来本着有序规划修筑本村出行路,解决民生问题。目前上述路段均为石子路,基本未受损,本着“以实事为依据,坚持节约为原则”思想导向,将不对以上路段再铺石子,而是在两年内修筑成水泥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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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述路段均为石子路,基本未受损”这句话可以说是睁着眼睛瞎说,我附上的图片能够清晰看出路面年久失修导致凹凸不平、泥坑满地,这叫基本未受损?且“两年内修筑成水泥路”的说法也不令人信服,至少近两年每年就此事询问村委会时便答复要修了,结果是一年拖一年,不知你们回复的两年内是以哪个时间点为准?对村民基本的民生问题放任不管,做出的答复也根本不科学严谨,农业农村现代化能指望你们吗?我将继续关注该路段修建问题,如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会继续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