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11183
  • 诉求时间: 2025-01-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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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入住 收取全额物业费合理吗

22年年底购买亚达小区 !接到收房通知 因特殊原因没有收房,今年去收房 ,物业要求我全款交23-25年的物业费 ,因为没有入住 也没有享受到 物业的服务 !如不交款,不能收房!请问一下没有入住那个物业费能不能享受折扣 ?咨询了 市长热线,都说没有减免这个政策,毕竟老百姓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 全款交那个钱 心里也不舒服 !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1-17 10:3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1-17 10: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尚万一律师】
  • 2025-01-17 17:57 【尚万一律师】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尚万一律师
回复详情  

物业公司是否能够减免物业费,并不取决于是否入住,而主要依赖于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协定。如果合同中并未约定可以因未入住而享受减免,那么即使您未实际入住,物业公司一般是可以要求您支付物业费的。

虽然您没有入住,但物业可能依然对房屋所在的小区公共区域进行了维护、安保等基础服务。因此物业公司要求您支付全额物业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您可以仔细查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物业费的特殊约定,是否存在对未入住期间物业费用的减免条款。您可以尝试与物业公司协商,提出未入住期间服务未享受,是否能给予一定的折扣或推迟缴纳物业费。

此外,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为由不让您收房这种做法通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收房是您和开发商之间基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物业费是您和物业公司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关系。这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

您可以查看购房合同,确认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收房时必须缴纳物业费的条款。如果没有这样的条款,开发商或者物业不能以此作为收房的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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