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费**
  • 诉求编号: 211170
  • 诉求时间: 2025-01-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绣林街道文明巷9号门卫占公共资源为私,且不作为,多部门协调无果。

小区门卫不履行门卫职责,不管不顾小区卫生,从不倾倒小区垃圾。并将公共区域的四个垃圾桶据为己有,用于盛放纸板铁片等可循环废弃物。原石首市汽运公司曾派专人送来垃圾桶并劝导,但是门卫固执己见,拒不服从其应该履行的义务。请相关工作人员注意保护投诉人隐私。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1-16 19:3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1-17 09: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信访局】
  • 2025-01-20 08:44 【石首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1-20 08:45 【石首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1-20 18:49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信访局
回复详情  

经调查了解,小区门卫不履职一事部分属实,汽运公司已经安排专人对门卫进行告诫,责令其迅速改变工作态度,切实担任起门卫职责,后期汽运公司将对其工作效率进行持续督办,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出现。

补充评价

汽运公司所派专人处理工作并未落实到位,小区现状并无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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