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鲁**
- 诉求编号: 211021
- 诉求时间: 2025-01-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01-10 15: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1-12 17:0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民政局】
- 2025-01-14 10:15 【荆州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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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经跟诉求人联系,诉求人和女友均系外省户口,想在荆州区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湖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双方当事人均非湖北省户籍的,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已告知诉求人,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2寸合影照片3张,男方的居住证,即可来荆州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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