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210915
- 诉求时间: 2025-01-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5-01-07 13:3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01-07 17: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2025-01-08 10:3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 2025-01-10 08:39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1-16 11:02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01-16 16:36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 |
回复详情 | 经向新加坡城·国际业主委员会了解,业主委员会于2024年4月9日通过会议成立门禁系统更新升级专班,专班由业主委员会邓凤梅委员牵头,在4至6月期间对中心城区部分小区门禁系统进行调研,随后与小区物业公司先后邀请六家公司提供产品和价格进行评议。6月14日,经专班综合评议,确定使用设备佛山一鸣YM-8存人脸识别APP云主机,并报业主委员会同意在小区二期、四期两个门栋进行试用评测,由万福园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跟踪测试情况。8月16日,物业公司出具了测试报告。2024月12月,专班拟定对该设备在全小区进行安装,经报请业主委员会决议,2025年1月2日在物业区域内粘贴公示进行公告。 经核查,2023年12月15日新加坡城·国际小区业主大会议程中关于修改《业主管理规约》第四章第十条第七款内容“业主委员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一支笔审批,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上的由业主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报账时附会议记录;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副主任决定。收支情况,每半年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该议项已与2023年12月15日表决公示并通过,故该事项仅通过物业区域内进行公示,征求业主建议。如业主对于该议项有异议,可通过一下方式进行修改或撤销:1、由小区20%业主联名申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申请修改并完善《业主管理规约》,通过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0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如该条款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可向属地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议项予以取消。 张居正社区已向新加坡城·国际业主委员会建议,完善项目落地各项程序和公共收益使用制度。对小区门禁升级更新推进中业主反馈的询价、智能小区配套及后期维护等问题,建议业主委员会与相关公司做好对接,将全流程纸质材料整理供业主核查。如业主委员会违规使用公共收益,业主也可以向小区监督委员会申请,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第三方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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