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罗**
  • 诉求编号: 210696
  • 诉求时间: 2024-12-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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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库水泵房低频噪音扰民

郢城镇庄王大道绿地之窗二期住宅楼下水泵房,违规不加装隔音隔噪设施

我是绿地之窗二期1栋一名业主,2021年入住该小区新居,2024年12月发现室内有持续不间断的噪音。经找到小区物业反映情况后才得知,小区中心区域的水泵房就设置在负一楼,且靠近我家住宅下方。后与物业公司领导一起进入该水泵房后发现,磅房内数台机器轰鸣,管道不停震动,而整个设备间无任何降噪防震的措施。

此情况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12条,第48条的法律条款,同时超出《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这种一刻不停的低频噪音干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家人也出现心慌,失眠等等症状。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而且水泵房噪音也越来越大。为此事多次与小区物业及社区联系解决方法,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特来此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12-30 19:3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12-31 08: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住建局】
  • 2025-01-02 08:55 【荆州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1-02 09:5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2025-01-02 10:4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5-01-02 11:4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住建局〗。
  • 2025-01-06 08:40 【荆州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01-06 08:41 【荆州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业主诉求已收悉,接诉求后,我局与绿地二期物业服务企业南都物业联系,南都物业表示,水泵自交付之日起,作为使用人,物业方除正常使用和维护维修外,未对设备间进行拆除设施设备的改动。由于住宅小区房屋竣工验收是由市资建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水泵设备间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交付,减震降噪是否达到交付标准等情况我局并不知情,经与资建部门联系,该单位未做答复。建议诉求人向资建部门递交申请,查询水泵设备间设计及验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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