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马**
  • 诉求编号: 210222
  • 诉求时间: 2024-12-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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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沙市区社区工作者审核不通过的问题

家住在幸福新村,报考沙市区社会工作者,被驳回。驳回原因是幸福新村属于开发区,不属于沙市区。疑问是,开发区只是一个功能区,并不属于行政区。身份证上写的幸福新村依旧是沙市区,怎么就不能报考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12-12 11: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12-12 17: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 2024-12-16 17:32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12-17 11:54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回复详情  

区委社会工作部:《沙市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中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要求第一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具有沙市区户籍、配偶为沙市区户籍、有沙市区房产、沙市区常住居民等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者提交报名资料后,资格审核工作人员通过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核实户籍信息,如确定为开发区户籍,即不属于沙市区户籍,不满足报考条件。报考者可通过配偶为沙市区户籍、有沙市区房产、沙市区常住居民等条件之一再次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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