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秦**
  • 诉求编号: 210140
  • 诉求时间: 2024-12-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城区人行道成停车场合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行道是专为行人设置的道路,其主要功能是保障行人的通行安全。如果占用人行道设置停车位,将严重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甚至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此外,这种行为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人行道作为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和承载能力并未考虑机动车的停放。长期停放机动车可能导致人行道地砖松动、破裂,甚至地面沉降,严重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美观与完整?。此外,人行道设置停车位后,可能会影响行人的通行空间,特别是在人流高峰期间,容易引发交通安全隐患?。

目前,沙市城区特别是主干道两旁的人行道基本都画有机动车停车位,一种是城发集团下属的停车公司(荆州停车)负责,一种是商家门前的人行道自行化成停车位收费:比如人信汇、美佳华和安良百货等商圈。

美佳华的地砖已经多次被机动车压到松动,行人走在上面隐患很大,车辆进出跟人流混合在一起,极易引发碰撞事故。安良百货可以说是行人在车流中穿行,江汉南路部分人行道被城发公司规划停车位后,人行道最窄的地方只能并排一人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包括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等。因此,对于人行道上的车位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有管理职责。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有关部门,你们到底是怎么在管理??是收了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为了解决城市停车位紧张从而牺牲行人的路权?机动车数量还在增加,以后是不是把人行道取消了改成停车场,让行人走机动车道????

另外大赛巷路口早就画了黄色网格线,依旧是出租车的停车位,黄色网格线的区域是严格禁止一切车辆停车的,被直接无视,而距离网格线50米就是江汉路口,难道民警眼瞎看不见?黄网线存在的意义在哪里???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12-09 21:0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12-10 08: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 2024-12-10 09:53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12-11 16:45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12-15 23:29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大队
回复详情  

您好!交管部门就您提出的问题分别进行回复:1、城发集团施划的停车泊位,交管部门没有管辖权;2、人信汇、美佳华、安良百货施划的停车泊位均在建筑红线以内,相关部门已经审批,交管部门无管辖权;3、大赛巷路口施划的网格线,交管部门已安装电子摄像头,实际状况是“的士”可以临时上下客,其目的是方便市民和游客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驾驶人在现场的责令其立即驶离,只有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驶离的才能处罚。同时第三条也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如果“的士”完全不能停车,不能上下乘客,那么广大市民出行将受到很大限制,交管部门认为这也不是您的初衷,沟通中您表示既要有良好的交通秩序也要有通行方便,两者均要兼顾。您的建议,交管部门认为很具有专业性,也有一定的操作性。对您的诉求交管部门表示感谢。

补充评价

感谢交警二大队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耐心解释,因当时我正在处理家中老人的火化事情,没有全程听完,在此对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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