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新**
  • 诉求编号: 209642
  • 诉求时间: 2024-11-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诉求处理结果请相关部门尽快落实

处理单沙市区

处理时 间: 2024-10-25 11:39:27

荆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编号为DH202409200874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1.与诉求人联系。2.根据《荆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引》

处理结果: 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边缘的近距不宜小于

0.4米,与建(构)筑物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8米。后续,根据文件会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办件单位: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张磊,联系方式:0716-8883973。

处理结果已经过去30天,在此,恳请相关单位依法公平、公正处理上述事实,尽快还小区广大居民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为荆州市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特此诉求!

投诉人:向玉红(18986660755)

2024年11月25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11-25 10:0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11-25 10: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4-11-25 15:00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12-02 12:02 住建局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24-12-02 14:30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24-12-03 10:01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12-06 15:1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电动汽车家用充电装置的管理由属地部门监管,已建成的有物业的小区物业部门有巡查管理责任,信访诉求情况已转办属地及物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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